債務更生機率的高低衡量,應當視自身的債務狀況、自身收支條件狀況而定。
以債務狀況來說,許多負債百萬以上的民眾,在經過前置協商或調解後,也都可能會有面臨到以下的問題而考慮向法院申請債務更生:
1. 協商或調解後的協議還款期數太短,月付金額太高,導致無法繳納而被判協議毀諾。
2. 申請債務前置協商不成立。
3. 申請法院前置調解不成立。
4. 債權人於協商或調解過程當中無法來一併納入協議做處理的狀況,因而遲遲無法達成協議。
5. 協商還款多年後,有不可歸責於已之事由導致無法繳款而被判毀諾。
以自身收支狀況來說,當收入扣除生活上的必要支出後,有盡最大還款能力尚且無法有清償之虞的情況存在才行。
法院在審理上會更為嚴格,因必須要保全債權人可受償之權利,此外要兼顧債務人還款能力,盡力雙方面能夠達到公平原則,且債務更生審理的時間過程也不短,往往造成民眾對於辦此更生程序上會有所卻步。
當然面對更生成功與否,機率高低問題,都是能夠在事前評估妥當的,若您還有更多債務更生的疑問,本會皆有提供現場免費諮詢等服務替民眾排解消債等相關問題。
上次更新日期: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