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調解未成立,並不代表債務問題就此無法處理。實務上,調解失敗只是表示「在該次條件下,雙方未能達成共識」,後續仍有其他法律途徑可以選擇。
若評估個案後,認為仍有穩定收入,但還款條件無法負擔,可重新檢視是否能透過銀行前置協商或其他消債方式,再次嘗試調整還款條件;但若銀行已明確拒絕協商,繼續重複嘗試,往往只會拖延時間。
當前置調解確實無法成立,且債務負擔已明顯超出還款能力時,依法可評估是否進入債務更生或清算程序。在多數案件中,法院會將前置調解視為是否適合進入後續債務更生程序的重要評估依據之一。
可深入瞭解:債務更生篇章
深入瞭解:前置調解申請條件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調解失敗後若長時間未採取行動,債權人仍可能聲請強制執行,例如扣薪、查封存款或拍賣財產。因此,調解未成立後的關鍵,不在於「再撐看看」,而是儘快選擇下一個合適的法律途徑,盡快達成新的還款方式。
實務經驗顯示,在調解失敗後立即進行專業評估、重新規劃程序方向的案件,後續成功進入更生並獲得合理還款計畫的比例,明顯高於自行拖延處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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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日期: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