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申請前置協商者,若是繳款滿一年以上之後,對於繳款上的壓力還是過大、或當下的月收入驟降、抑或是必要性支出已經變多者,均能夠再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變更還款協議,此協議是針對原本剩下的欠款金額,再重新拉長還款期數,以利降低月付金額為主,申請次數依照目前社會回饋經驗可以變更最多兩次,以上均視各債權機構而定,提供給有需求民眾參考之。
最大債權銀行會需要相關的資料佐證,證明變更協議的申請人對於當初所辦理的前置協商是否有還款困難的情事,通常都會輔以近兩年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近三個月或半年的薪資明細、支出擴大的相關證明文件等等,做為可以讓申請人變更協議的基本條件。
如果您對前置協商後的月付金仍有繳款過重的壓力,或需要專人協助準備文件、了解自身狀況是否適用申請條件、需要尋求律師或專業人士的諮詢,準備充足才能提高申請成功的機會,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提供:
上次更新日期:2025年8月29日